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

to be continued

「我覺得第二幕的故事性不夠強烈。」

「人物關係太弱太牽強。」

Ending太草率,拿去改掉。」

我長嘆一聲,拿回我那篇被改得體無完膚的文章。我回到座位上,一個小時前泡得咖啡,一口都還沒動。苦澀的味道,就跟我現在的心情沒兩樣。我戴上眼鏡,打開檯燈,一口飲盡那杯冷咖啡。

女主角在13歲的時候認識了男主角。他住在社區頭,她住在社區尾。國中同班一學期短暫的童稚暗戀,很快就隨著女主角的轉學而結束。上了不同的高中,進了不同的大學。失聯的二人,一直過著平行線般的生活。

「學姐,上個月國中同學會,我遇到了當年很喜歡的那個女生。同學會之後,我就常常約她出來,昨天我終於忍不住告白了。她說『小B,我很高興你告訴我這些話。但我對你的感覺只是朋友。希望我們的友誼可以繼續保持。』我雖然失望,但卻也覺得鬆了一口氣。彷彿卡在喉嚨5年的魚刺,終於吐了出來。」

女主角看著學弟的MSN,突然想起了多年前曾經在生命中很重要的男主角。她認真地覺得自己有必要正視自己的puppy love,當年沒傳達出去的感情,應該要完完整整的讓對方知道。

她透過網路找到了他。國中同班的情景,還很清晰地在眼前。但這個男人,卻已經等同於一個完完全全的陌生人。女主角把那段來不及的告白,原原本本地交付給了男主角。

「謝謝。謝謝你讓我知道,曾經有個女孩這麼喜歡我。」他說。

不同於偶像劇的場景,他們沒有什麼痛哭流涕大團圓的戲碼。他們繼續在三度空間裡,永不交會的繼續前進著。頂多偶爾透過網路或手機簡訊,聊聊各自的近況。國中以來已經整整11年的時間了。他們在各自的生活圈裡,都有很好的發展。

直到在某天深夜的校園裡,男主角牽起女主角的手,說:當妳在網路上找到我的時候,我真的很感動。但當時我有另外一段感情必須負責。12年前,妳就這樣轉學離開,沒留下一字一句。但現在,我不想就這樣放妳走。

女主角笑了,看著仍是燈火通明的台北街頭。這只不過是我們二人,都想要彌補童年留下的缺憾罷了。這只不過是我們二人這陣子,密集見面所產生的錯覺罷了。這只不過是孤單的二個人,想在彼此身上找尋什麼慰藉罷了。但是,謝謝你的愛。真的。

友達以上,戀人未滿。女主角留下這句話,然後就離開了那個城市。情情愛愛還在繼續紛擾,而我要成為一個偉大作家的夢想,似乎也還在遙遠的世界盡頭。


5 則留言:

Fran 提到...

這篇我他馬的寫得真噁心。
我果然不適合走純愛路線,靠北。(抖)

匿名 提到...

真的太過噁心。
要是我寫的感覺就不一樣。
我是偽少女系的作家。

izumikaku 提到...

is me!

fran 提到...

去你馬的嗶。(中指)

kazan 提到...

雞皮疙瘩掉滿地